2018年上海市青浦区庆华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18年上海市青浦区庆华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市教委相关精神和青浦区2018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坚持“便民利民、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招生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合法的各级各类学前教育资源,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努力做好2018年学区内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按托幼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率先满足3—6岁接受全日制正规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
率先保证3—6岁幼儿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满足入园要求。
3.坚持按照市相关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
招生人数根据《青浦区2018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的规定,在学额未达标的前提下,可适度扩大社会公开的自主招生范围。
4.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
对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儿童,应根据其残疾类别和程度安排至学前特教班、特教点或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不得随意拒绝其入园。
5.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
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分值、持有本学区房产证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安排。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2018学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对象。
(二)招生条件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登记的)
2.户口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
5.在满足以上4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根据有关政策符合自主招生的相关条件的,进行依次按档招生,自主招生原则如下: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若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证为2018年1月1日之后签发,还需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若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证为2018年1月1日之后签发,还需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若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证为2018年1月1日之后签发,还需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或《灵活就业证明》至2018年6月30日满三年;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4)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至2018年6月30日满三年),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三)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国户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登记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四、招生工作程序
1.新生报名登记(2018年4月20日-5月4日)
(1)2018年庆华幼儿园招生启用“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http://rybm.qpedu.cn),采取“网上信息登记+现场审核”形式,凡符合招生条件,有意愿就读庆华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须在2018年4月20日-5月4日,通过访问网站或关注庆华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微信号公众号:上海市青浦区庆华幼儿园QY),登录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并按短信提示进行后续现场材料审核、查询招生进度。
(2)每名幼儿限报学区内1所幼儿园,5月4日为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日。如本区户籍幼儿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5月4日之前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在5月26日、27日、6月2日来庆华幼儿园同步完成信息登记和材料审核。
2.现场材料审核(2018年5月26日、5月27、6月2日三天)
通过网上初审的适龄幼儿,在规定的时间由家长带领,并带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与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庆华幼儿园办理材料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3.新生录取
庆华幼儿园根据现场审核的实际情况,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招生条件依次录取。
2018年6月23日发放第一批入取通知书;
2018年8月15日发放第二批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人数及收费标准
1.本园共招收3个小班,共计75名幼儿。
2.收费标准:以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根据市文件指导意见拟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管理费:每人175元/月,伙食费:10元/天,其他每学期代办费用235(其中生活用品35元、课程配套100元、课外活动费100元。)
六、招生所属区域
东大盈港以东、青安路以西、盈港路以南、公园路以北。
七、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4月11日,召开庆华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
2.4月16日,将本园的招生方案交区教育局审核。(街镇幼儿园需同街镇事业科商量共同确定招生方案,并由街镇事业科确认盖章。)
3.4月19日,庆华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登记公告。
4.4月20日至5月4日,家长通过访问网站或关注学区内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选校报名。
5.5月23日,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审核”短信通知,家长可登陆平台查询。
6.5月26日、27日、6月2日,幼儿园统一进行现场审核。
7.6月23日,幼儿园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8.8月15日前,幼儿园完成自主招生,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
八、关于中、大班补充入园
1.坚持“统筹安排,区内调配”的原则,严禁超学额插班。
2.补充入园与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需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按照学区示意图、各园招生简章的条件选校报名。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3.转园或插班的条件: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的大班年龄段幼儿。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
4.申请转入本幼儿园的,须属本区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且法定监护人持有上述街道房产证。
八、招生工作的其他事项
1.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朱爱芳
组员:王敏、徐翠翠、张海芳、王英、胡芸芸
2.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59728420
联系人:徐老师
接待家长咨询要耐心和善,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
3.对全体领导小组成员开展招生工作培训,熟练掌握招生政策、法规,做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的查验、登记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4.与盈浦卫生院协调确定新生入园体检日期,家长带好接种证以及本园入园通知书携幼儿前往区妇幼保健所进行幼儿入园前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