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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州区2018年小学幼升小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

家长帮论坛天津站 2018-05-07 13: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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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镇乡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手续。

  ①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原件。

  ②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本。

  ③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村委会出具房屋租赁协议(加盖村委会公章)。

  ④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要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要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⑤蓟州区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七、有关问题的界定

  1.“人户一致”指的是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人户分离”指的是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

  2.“人户分离”的学生手续由所属学校负责审核,另行登记,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3.房屋已入住,但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要提供《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或《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证明》)、《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总房款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新建小区,因开发商原因未取得房本的,凭《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和《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或《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证明》)、《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总房款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办理登记入学。

  4.城区直属学校不再接收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由户籍地解决,确有困难的可由教育局统筹到城区周边镇乡所属小学入学。家长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可自主选择到官庄镇贾各庄中心小学、别山镇管城中心小学、渔阳镇仓上屯中心小学三所学校报名,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

  5.育才学校招生时间、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报名时间,与普通小学招生时间相同。

  八、报名手续审验

  (一)镇乡所属小学报名手续经本校初审、镇乡中心学校复审批准后,学校方可安排学生入学。

  (二)城内直属小学报名手续经本校初审、教育局复审批准后,学校方可安排学生入学。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小学招生工作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环节,社会高度关注。各镇乡中心校和直属小学要增强民生意识和大局意识,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每一个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镇乡中心校和直属小学要高度重视小学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研究相关工作,周密制定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报教育科。

  (二)做好宣传。各镇乡中心校和直属小学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研究政策,确保宣传、讲解准确严密。各学校要从5月19日开始发布招生信息,将招生简章张贴到学校门前和片内幼儿园、小区、村庄。简章要明确报名时间、年龄要求、本校服务范围、报名手续、咨询电话等;同时,要特别提示家长按时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另外,城区各类幼儿园要与小学同步公开教育局下发的招生文件,保证宣传到位。

  (三)报名期间,城区直属小学要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安排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的人员负责咨询解答,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严肃纪律。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各种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现象,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各校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办理登记入学手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自行附加任何入学条件,不得接收学区外和未满6周岁的儿童。

  (五)完善小学入学通知书制度。学校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中,应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

  (六)严格控制大班额,严禁产生新的大班额。

  附件:1.城区直属小学招生范围

  2.城区直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3.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就学范围

  附件1

  城区直属小学招生范围

  蓟州区第一小学

  1.南起长城大道与渔阳南路交口,沿长城大道向北至北外环,沿北外环向东至东风路,沿东风路向南至文昌街,沿文昌街向西至渔阳南路,沿渔阳南路向南至其与长城大道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我区户口居民子女。

  2.西北隅村、东北隅村(中昌北路以西)、白马泉村、东关村、崔店子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蓟州区第二小学

  1.南起南外环与二六九路交口,沿二六九路向北至迎宾大街,沿迎宾大街向东至康平路,沿康平路向北至北外环,沿北外环向东至东外环,沿东外环向南至南外环,沿南外环向西至其与二六九路交口(除绿苑小区、康复里2段、棉纺老区、逸康新村、鸿福家园、时代花园以外)。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我区户口居民子女。

  2.碧玉家园、凤凰小区、引滦小区、冶炼厂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我区户口居民子女。

  蓟州区第三小学

  1.南起文昌街与东风路交口(崔店子南口),沿东风路向北至北外环,沿北外环向东至光明路,沿光明路向南至兴华大街,沿兴华大街向西至文昌街与东风路交口(崔店子南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我区户口居民子女。

  2.时代花园、天一绿海、海棠湾、山水和苑、现代城各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我区户口居民子女。

  3.东北隅村(中昌路以东部分)、土楼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蓟州区实验小学

  1.南起南外环与渔阳南路交口,沿渔阳南路向北至文昌街,沿文昌街向东至中昌路,沿中昌路向南至人民东大街,沿人民东大街向东至二六九路,沿二六九路向南至南外环,沿南外环向西至其与渔阳南路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我区户口居民子女。

  2.东南隅村、西南隅村、南关村、杨园子村、杨各庄村、塘坊村、管驿村、东西七园村、三里庄村、张庄村、穆庄子村、东大井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蓟州区第六小学

  1.南起人民东大街与中昌路交口,沿中昌路向北至兴华大街,沿兴华大街向东至光明路,沿光明路向北至北外环,沿北外环向东至康平路,沿康平路向南至迎宾大街,沿迎宾大街向西至二六九路,沿二六九路向南至人民东大街,沿人民东大街向西至其与中昌路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我区户口居民子女。

  2.绿苑小区、康复里2段、棉纺老区、逸康新村、鸿福家园各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我区户口居民子女。

  3.小毛庄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蓟州区第七小学

  大毛庄、下宝塔、东营坊、于桥、围坊、黄安子村、上宝塔村、七里峰村、果园村、黄土坡村、郭庄子村、东大屯村、逯庄子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蓟州区第八小学

  五百户镇拆迁村已拆迁村民子女、别山镇拆迁村已拆迁村民子女。

  洲河湾西园拥有房产证的我区户口居民子女。

  蓟州区山倾城小学

  1.山倾城、山澜乡韵、倚林山庄、至道庄园、泰和庄园、帕醍欧。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我区户口居民子女。

  2.西井峪村、桃花园村、池庄子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蓟州区公乐小学

  1.南起长城大道与人民西路交口,沿人民西路向西至高速公路转盘,由高速公路转盘向东北至北外环,沿北外环向东至长城大道,沿长城大道向南至其与人民西路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我区户口居民子女。

  2.泽丰名苑、华府御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我区户口居民子女。

  3.西关村、马家崖村、小岭子村、闯子岭村、五里桥村、娄庄子村、上闸村、周庄村、贾庄村、吴庄村、东路庄村、西路庄村、大刀村、小刀村、公乐亭村、大兴峪村、小龙扒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蓟州区同乐小学

  1.南起蓟州立交桥与津围公路交口,沿蓟州立交桥向西至西外环,沿西外环向北至人民西路,沿人民西路向东至长城大道,沿长城大道向南至其与蓟州立交桥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我区户口居民子女。

  2.美域新城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我区户口居民子女。

  3.板桥、下闸、上埝头、西大屯、何庄、辛庄子、冀庄、三岗子、蔡庄子、富王庄村等拆迁村村民子女。

  附件2

  城区直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招生咨询电话
蓟州区第一小学
60186645
蓟州区第二小学
82819658
蓟州区第三小学
60827360
蓟州区实验小学
29031927
蓟州区第六小学
6011510382877765
蓟州区第七小学
60114752
蓟州区第八小学
60125785
蓟州区山倾城小学
82877710
蓟州区公乐小学
60183535
蓟州区同乐小学
22772728

  附件3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就学范围

  城区内有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持有效证件到所属片区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持有效证件到蓟州区同乐小学、蓟州区第七小学登记,以二六九路为界,二六九路以西居住的到蓟州区同乐小学登记,二六九路以东居住的到蓟州区第七小学登记,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两所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镇乡居住证持有人到居住地所属学校进行登记,由镇乡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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