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指南(2)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5月法定工作日,申请人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登记点——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入学申请,通过审核将发放《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温馨提示:
1.已在本市中心城区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再办理中心城区内转学,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2。已在我区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于6月7日前交回我区现就读学校。居住地未变更的,按2018年的小升初政策执行;居住地跨行政区域变更的,除可报考艺体特长生外,不参加公办学校当年小升初的其它批次入学,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3.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四、咨询电话:
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教育处(82829115)
高新区公安分局(86408110)
高新区社保处(85339176)
高新区房产处(85153647)
高新区环保和综合执法局(85155315)
高新区芳草街道办事处(85124281)
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85132535)
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62135465)
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85217061)
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64570531)
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87956212)
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