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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朵朵幼儿园2018年招生方案

青浦教育 2018-05-07 15: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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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青浦区朵朵幼儿园2018年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委相关精神、《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青浦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等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等招生工作制度,坚持“便民利民、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招生工作要求,继续落实随迁子女的入园政策,尽力满足学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入园需求,努力做好本园招生工作。

  二、招生人数

  共招5个小班,每班25人,共计125名学生。

  三、招生所属区域

  曹渝路以西,漕港河以北,毛河泾以南。

  四、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为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对象。

  (二)招生条件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登记的。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5.符合幼儿园自主招生的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三)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国户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登记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五、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率先满足3—6岁接受全日制正规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

  率先保证3—6岁幼儿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满足入园要求。3岁前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将通过“区早教服务指导中心”及“各早教指导站”提供不同形式的服务与指导。

  3.坚持按照市相关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

  严格按要求将班级数、班额数控制在《青浦区2016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因入园高峰,学区内适龄幼儿超额需突破班级数和学额数的,由幼儿园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青浦区教育局,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超计划招生。

  4.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

  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线设定优先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园。幼儿须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5.关于残疾幼儿的入园。

  对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儿童,应根据其残疾类别和程度安排至学前特教班、特教点或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不得随意拒绝其入园。

  六、登记途径与方式

  1.2018年青浦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启用“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采取“网上信息登记+现场审核”形式,凡符合招生条件,有意愿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须在2018年4月20日-5月4日,通过访问网站或关注学区内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登录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按照学区示意图、各园招生简章的条件选校报名,并按短信提示进行后续现场材料审核、查询招生进度。

  2.每名幼儿限报学区内1所幼儿园,5月4日为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日。本区户籍幼儿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5月4日之前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在5月26日、27日、6月2日,至学区内幼儿园同步完成信息登记和材料审核。

  七、招生工作程序

  1.幼儿园招生登记公告在区教育局托幼办备案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公告注明园所等级、地址、收费标准、招生条件、人数、咨询电话与网上信息登记、现场审核日期等。

  2.新生报名登记

  凡有意愿就读青浦朵朵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按照学区示意图、招生简章的条件报名,每名幼儿限报学区内1所幼儿园。

  3.现场材料审核

  有意愿就读青浦朵朵幼儿园并通过网上初审的适龄幼儿,在规定的时间由家长带领,并带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与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相关幼儿园办理材料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公办幼儿园。

  4.新生录取

  青浦朵朵幼儿园根据现场审核的实际情况,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招生条件依次录取。

  八、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4月16日,完成青浦朵朵幼儿园招生方案制定并交区教育局审核。

  2.4月19日,青浦朵朵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登记公告(本园招生入园有关原则、范围、对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报名的要求和日期等)。

  3.4月20日至5月4日,家长通过访问网站或关注学区内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选校报名。

  4.5月23日,青浦朵朵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审核”短信通知,家长可登陆平台查询。

  6.5月26日、27日、6月2日,青浦朵朵幼儿园统一进行现场审核。招生对象为本学区内适龄幼儿。由家长带领,带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我园(盈港路1755弄52号,民乐苑二区内)办理报名手续。招生小组工作人员认真核查相关证件,仔细登记幼儿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父母姓名、联系电话等,确保幼儿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

  7.6月23日,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电话。

  8.自主招生:8月15日——8月25日报名招生录取(先登记摸底的方法)。

  九、关于中、大班补充入园

  1.坚持“统筹安排,区内调配”的原则,严禁超学额插班。学区内出生于2013年9.1-2014.8.31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出生于2012.9.1—2013.8.31的大班年龄段幼儿入园对象。

  2.补充入园与每年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需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按照学区示意图、招生简章的条件选校报名。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十、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

  2.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

  热线电话:69227660、69215225;园长信箱:qpddyey@126.cn

  收费标准:保育教育费:225元/月;伙食费:10元/天;代办费:135元/每学期

  3.对全体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开展招生工作培训,帮助他们熟练掌握招生政策、法规,做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的查验、登记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4.与妇幼保健所协调确定新生入园体检日期,家长带好接种证以及本园体检证明携幼儿前往区妇幼保健所进行幼儿入园前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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