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青浦区凤雅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18年上海青浦区凤雅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青浦区教育局相关规定,2018学年度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开始了,现将凤雅幼儿园2018年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收费标准
我园以市二级幼儿园的相关文件及标准按月收取保育教育费:175元/生/月。
招生计划数:3个小班:75名幼儿;1个中班30名幼儿。
招生对象:
1.小班: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中班: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招生范围及所需材料:
年龄范围内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按1—5的先后次序,依次录取,如遇条件相同,将根据房产证年限、家长社保缴金年限、华新地区工作证明等进行分数相加后录。)
1、华新镇大型社区户籍幼儿:提供父母及幼儿的户口本、房产证明、幼儿本人的预防接种卡、出生证明。
2、本区或本市户籍幼儿:提供父母及幼儿的户口本、房产证明(华新镇大型社区房产证)、幼儿本人的预防接种卡、出生证明。
3、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华新镇大型社区户籍的幼儿:提供大型社区办公室出具的来园就读证明、父母及幼儿的户口本、幼儿本人的预防接种卡、出生证明。
4、幼儿本人户籍或父母一方的户籍是华新镇地区(含华新镇大型社区)的适龄幼儿:提供居委会出具的来园就读证明或大型社区办公室出具的来园就读证明、父母及幼儿的户口本、幼儿本人的预防接种卡、出生证明。
5、符合幼儿园自主招生登记条件及所需材料(我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将进行自主招生):
(1)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登记在华新镇区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子女持有登记在华新镇区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随迁适龄幼儿,并持有华新镇区域内房产或合法租住证明。
所需材料:父母及幼儿的户口本、华新区域内合法居住证明、父母一方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幼儿本人的预防接种卡、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120分值的证明。
(2)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登记在华新地区(含华新镇大型社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且子女持有华新地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在华新地区购房(含华新镇大型社区),房产证权利人是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
所需材料: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华新区域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18年4月30日)、工作单位证明、父母及幼儿的户口簿、幼儿本人的预防接种卡、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社保缴金年限资料。(如家长所持有的上海居住证签发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后,还需提供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或灵活就业证满三年。)
新生信息登记:4月20日—5月4日期间,访问http://rybm.qpedu.cn或关注青浦区凤雅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登录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
新生材料审核:网上信息初审通过的家长按“短信通知”(于5月23日发送)在规定的时间,带领幼儿,带好相关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规定地点办理现场审核。
审核日期:5月26日、27日、6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5:00
审核地点:青浦区华新镇凤坚塘路636号(华新镇大型社区行政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
1.本区户籍幼儿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5月4日之前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在5月26日、27日、6月2日,至华新镇大型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同步完成信息登记和材料审核。
2.在规定的时间内,请家长们带领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前来报名登记,并照看好宝宝的安全;同时请家长朋友们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文明谦让,做幼儿的好榜样。
咨询电话:18930661991(郁老师)
凤雅幼儿园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