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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白鹤幼儿园2018年招生方案

青浦教育 2018-05-07 16: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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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幼儿园2018年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2018学年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坚持“便民利民、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招生要求,继续落实随迁子女入园政策,充分利用现有合法学前教育资源,尽力满足人民的多元需求,特制订我园2018学年招生工作方案。

  二、园所概况

  白鹤幼儿园是一所公办二级一类幼儿园,有两个园址,总部位于白鹤镇鹤如路115号,占地面积6660平方米,13个班级;分部位于外青松公路2947号,占地面积2589平方米,5个班级,全园18班规模。白鹤幼儿园以“在大理想、大胸襟、大自信中浸润与成长”为办园理念,在快乐的生活、沪语启蒙教育中,培养孩子“坚定、坚信、坚持”的远大理想、“大智、大气、大爱”的博大胸襟、“自立、自强、自信”的强大自信,为农村孩子的幸福与发展奠定基础。

  三、招生名额

  小班新生招生150名: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大班补充招生15名: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

  四、招生条件

  (一)必招范围

  第一档

  有白鹤社区户籍与白鹤社区房产证,户主和房产证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且均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

  户口本;房产证;接种卡;出生证;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

  第二档

  有白鹤社区户籍,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迁入。

  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

  第三档

  幼儿为上海市户籍,有白鹤社区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其直系亲属,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

  户口本;房产证和购房发票;接种卡;出生证;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

  第四档

  幼儿本人暂无白鹤社区户籍,但父母一方具有白鹤社区内常住户籍。

  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结婚证;其他关系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

  备注一: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上档次依次招生。

  备注二:直系亲属指的是幼儿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备注三:所招幼儿为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以入园体检卡为准)。

  (二)自主招生范围(来沪随迁子女):

  条件:

  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幼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凭证》;幼儿的直系亲属持有白鹤社区房产;

  提供材料:

  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凭证(如2018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需提供“从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社保需缴满6个月”的凭证)、120分值证明、幼儿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凭证、房产证和购房发票。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

  备注一:《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凭证》居住地址必须在白鹤社区,且在有效期内。

  备注二:直系亲属指的是幼儿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备注三:在基本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依据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年限的长短依次录取。

  备注四:家长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发现伪证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节点

  1.4月16日招生方案交区教育局审核。

  2.4月18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计划、范围、对象、收费标准等招生条件。

  3.4月19日向社会公布白鹤幼儿园招生登记公告。

  4.4月20日至5月4日,家长通过访问网站(http://rybm.qpedu.cn)或关注白鹤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选校报名。

  5、5月23日,白鹤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审核”短信通知,家长可登陆平台查询。

  6、5月26、27、6月2日,白鹤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6.6月23日发放必招幼儿入园通知书;8月15日前发放自主招生幼儿入园通知书

  六、招生地点:

  白鹤镇鹤如路115号,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2:00-16:00

  七、招生热线

  沈老师:59740568郁老师:59748996张老师:59746723

  八、招生小组:

  组长郁小红

  副组长沈晖

  组员张月兰庄燕吴冬敏卢仙袁雷红

  九、收费标准

  公办二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175元/生/月

  十、其他说明:

  1.本招生方案依据上海市入学新政策(《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3)73号】)和《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并实施。

  2.本方案由白鹤幼儿园与白鹤镇社会事业科研究商讨后确定。

  青浦区白鹤幼儿园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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