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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赵屯幼儿园2018年招生方案

青浦教育 2018-05-07 16: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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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青浦区赵屯幼儿园2018年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2018学年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坚持“便民利民、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招生工作要求,继续落实随迁子女的入园政策,充分利用现有合法的本园学前教育资源,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特制订我园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二.幼儿园概况:

  赵屯幼儿园是一所公办二级一类幼儿园,位于白鹤镇建屯路188号。全园占地面积4412.9平方米,班级规模9个。长期以来,赵屯幼儿园依托有力的地域优势,以“三乐体验教育,让每一个孩子拥有快乐的童年”为办园理念,以幼儿发展为本,培养一批“乐动、乐学、乐享”的具有健康体魄和良好人格的儿童。

  三.招生名额:

  1.小班75名(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2.中班19名(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大班25名(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中、大班幼儿根据规定的班额数可进行补充入园(补充入园与自主招生同步进行):

  *提示:本招生区域内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以入园体检卡为准)。

  四.入园条件及材料:

  (一)必招条件:

  第一档: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8年3月30日之前办理的。

  户口本、房产证、接种卡、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第二档:

  2.户口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3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

  (原件+复印件)

  第三档: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3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户口本、房产证和购房发票或在赵屯社区的居住证明、接种卡、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第四档:

  4.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户口本、接种卡、关系证明、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备注:

  1.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上档次依次招生。

  2.直系亲属指的是幼儿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二)自主招生条件(来沪随迁子女):

  第一档

  1.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幼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并持有白鹤镇房产。(具合法租住证明的,按资源紧缺情况统筹安排。)

  幼儿居住证、户口本、接种证、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2018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需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之间累计满六个月的社保流水账单)、积分分值证明、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第二档

  2.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白鹤镇房产证且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幼儿的直系亲属,幼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

  幼儿居住证、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2018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需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之间累计满六个月的社保流水账单或《灵活就业证》(满连续三年)、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第三档

  3.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幼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在白鹤镇合法居住。

  幼儿居住证、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2018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需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之间累计满六个月的社保流水账单或《灵活就业证》(满连续三年)、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第四档

  4.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2014年7月1日之前办出)和《灵活就业证明》(2014年7月1日前办出),幼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在白鹤镇合法居住。

  幼儿居住证、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父母一方持有《灵活就业证》(满连续三年)以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连续三年)、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备注:

  1.在满足必招范围的适龄幼儿入学后有余额的,可根据以上由1至4的档次依次进行自

  主招生。

  2.来沪随迁子女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凭证》的居住地址必须在白鹤镇。

  3.直系亲属指的是幼儿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4.“房屋租赁备案表”必须是镇社区事务中心开具的才有效。

  5.家长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发现伪证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时间安排:

  1.4月18日幼儿园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计划、范围、对象、收费标准等招生条件。

  2.4月20日---5月4日开放网上报名平台(http://rybm.qpedu.cn),家长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账号注册、幼儿信息登记、选校报名,幼儿园于此段时间内同步开展幼儿信息初审工作。

  3.5月23日,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审核”短信通知,家长可登陆平台查询。

  4.5月26、27、6月2日三天为现场资料审核登记时间,请家长带领幼儿,携带相关材料至幼儿园参加现场审核。

  (地点:白鹤镇建屯路188号,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00)。

  5.6月23日发放必招幼儿(本市户籍幼儿)入园通知书;8月15日前发放自主招生新生入园通知书。

  六.招生地点:赵屯幼儿园(建屯路188号,赵屯派出所对面)

  七.招生热线:黄老师33864122金老师59212177黄老师59214789

  八.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金杏芳

  副组长-黄秀琴

  组员-黄瑛黄敏仪金丽英戴辉张晓峰

  要求:招生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做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的查验、登记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九.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收费):

  公办二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175元/每月

  十.其他说明:

  1.本招生方案依据上海市入学新政策(《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3)73号】)和“2017学年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并实施。

  2.本方案由赵屯幼儿园与白鹤镇社会事业科研究商讨后确定。

  青浦区赵屯幼儿园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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