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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青浦区蒸淀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青浦教育 2018-05-08 10: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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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学年上海市青浦区蒸淀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委相关精神、《青浦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青浦区2018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等要求,青浦区蒸淀幼儿园2018学年(即2018年9月入学)新生入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幼儿园概况

  我园是上海市二级一类公办幼儿园。

  收费标准:保育教育费收取标准175/月,伙食费10/天(按实际天数收取)。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按区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按照市相关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将班级数、班额数控制在《青浦区2018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规定的范围内。

  3.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

  公办幼儿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以下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如来沪人员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4.关于特殊幼儿入园。

  对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特殊儿童,应根据其特殊类别妥善安排至相应的特教班、特教点或随班就读,幼儿园不得随意拒绝其入园。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蒸幼2018学年小班设2个班级。每班20人,共40人。

  (二)招生条件

  招生区域:面向练塘镇蒸淀社区

  1.招生范围

  各档招生条件及现场审核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如下:

  第一档

  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即: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接种卡。

  第二档

  户口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户口本、出生证、接种卡。

  第三档

  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接种卡。

  第四档

  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户口本、接种卡、关系证明(村和街道敲章证明)、出生证。

  备注: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上档次依次招生,额满为止。

  2.自主招生范围(来沪随迁子女)

  在满足前4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如学额有余,园方可按要求制定自主招生原则,并报区教育局及练塘镇事业科同意后,方可实施自主招生。

  各档招生条件及现场审核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如下:

  第一档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有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户口本、接种证、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分值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租住证明、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第二档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且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户口本、接种证、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备注:如幼儿父母一方持有2018年1月后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需同时提交6个月社保连续缴纳证明(2017.7.1-2018.6.30期间)。

  第三档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并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户口本、接种证、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合法租住证明、幼儿居住证或凭证。

  备注:如幼儿父母一方持有2018年1月后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需同时提交6个月社保连续缴纳证明(2017.7.1-2018.6.30期间)。

  备注:来沪随迁子女登记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一致;居住登记地址应该在辖区内。

  3.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国户籍幼儿的入园。

  法定监护人在本镇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域购房或合法租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蒸淀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登记入园。

  四、招生时间安排

  按青浦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4月16日前与练塘镇事业科共同确定招生方案,并由练塘镇事业科确定盖章。

  4月16日将招生方案交区教育局审核。

  4月18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各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区域范围、幼儿园性质、等级、收费标准及招生电话等。

  4月19日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登记公告。

  4月20日至5月4日,家长通过访问网站或关注青浦区蒸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选校报名。

  5月23日,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审核”短信通知,家长可登陆平台查询。

  5月26日、27日、6月2日上午,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

  6月23日,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8月14、15日自主招生,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随迁子女)。

  关于幼儿体检。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正式入园。8月底,入园相关手续办理、体检-家访-新生体验-召开家长会等。

  五、招生热线

  胡老师:021-59820653转8005(行政办公室)

  招生报名地点:蒸淀社区蒸裕路8弄3号;

  蒸淀幼儿园综合楼三楼行政室;

  六、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李韵

  副组长:胡美红

  组员:陆晓华、陆丽芳

  七、关于中、大班补充入园

  1.补充入园与每年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需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原则上学期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2.转园或插班的条件: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的大班年龄段幼儿适量。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

  八、其它说明

  1.本招生方案依据市教委相关精神以及“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18学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并实施。

  2.本方案由练塘街道事业科协同本园研究商讨后确定。

  3.2018年青浦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启用“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采取“网上信息登记+现场审核”的形式。凡符合招生条件,有意愿就读幼儿园并通过网上初审的适龄幼儿,在规定的时间由家长带领孩子,并带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租赁证明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到蒸淀幼儿园办理材料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经审核后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蒸淀幼儿园公章)   (练塘镇事业科)

  日期:2018.4.15       日期:2018.4.15

  青浦区蒸淀幼儿园

  2018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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