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都区2018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 (2)
4.6月15日:各登记点学校公布登记名单
5.6月20日:各学校公告划片范围、新都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告
6.6月22日:各学校公告划片后学生名单
7.8月31日: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学位紧张的学校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管理,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空挂户(集体户、拆迁安置户等)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办理时间:5月工作日
2.办理地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的登记点
3.学位公示:7月16—20日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安排就读的学校
4.报到时间:8月20—24日
(五)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入学
根据相关政策,对在新都区居住的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驻区部队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于5月的工作日到区教育局教育科进行登记,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补登记
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可于7月2日、8月27日到教育局补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5工作要求
(一)规范办学入学手续
1.各学校要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创新班等。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收各方监督。
2.依法保障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各校要认真组织好盲、聋哑、弱智(依法免学的除外)及其他残疾儿童的入学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安排残疾学生入学。
3.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
(二)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
1.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2018年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班额设置小学为45人,中学为50人。
2.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教育局将按照招生计划发放学籍号并进行电子学籍的录入工作,对于超出招生计划范围的学校,将严肃追责。
(三)实行“阳光入学”,纠正违规行为
1.各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各校要将入学时间、范围、计划、程序、结果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小学入学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将依法问责。
2.纠正违规招生行为。各学校不得以考试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种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入学依据,不得在招生计划外自行招收学生。
3. 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严禁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四)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各学校要妥善解决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各学校要认真审核入学材料,积极接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要扩大公办学校容量,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购买民办学校服务,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力度,满足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稳步有序的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做好信访工作,确保今年的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区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3972360
本实施意见中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成都市新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缓学申请表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