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岛高新区小学入学招生政策
整理了关于2018年青岛高新区小学入学招生政策,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河套、红岛街道教委办,各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29号),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2018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街道小学:起始年级计划招生680名,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报名时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和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相关延缓入学证明材料。
街道初中:计划招生610名,2018年全区小学毕业生610名。
青岛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起始年级计划招生200名;三、四、五、六年级招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计400名。
青岛高新区银海学校公办班招收符合条件的起始年级和二年级学生,计4个公办班。
二、招生范围
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分步骤实施。
(一)青岛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青岛实验学校,优先招收高新区辖区内“两证统一”的适龄学生,如有空余学位向高新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开放。(详细内容见青岛实验学校2018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小学招生范围
1.高新区银海学校公办班。优先招收青岛高新区辖区内“两证统一”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高新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开放。(详细内容见附件2)
“两证”是指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和户口簿;“统一”是指适龄儿童与其所居住的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必须与该适龄儿童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一致,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是指在我区各类用人单位务工,但在我区没有正式户籍的人员。
2.街道小学。实行学区就近入学,优先招收具有所服务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本街道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本街道、高新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开放。河套街道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学校,以河套街道教委办划定的招生片区为准。
(三)街道初中招生范围
街道初中招生采取在招生学区内以小学为单位整体调拨的方式进行,优先招收具有所服务社区户籍和本街道非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本街道、高新区符合转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开放。
三、招生管理
红岛经济区招生工作实施分区域管理,全区共分为三个学区,高新区、河套街道、红岛街道各为一个学区。河套街道、红岛街道学区户籍地学生的招生工作,在街道教委办的领导下开展,由各学校按要求组织招生。河套街道、红岛街道中小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青岛实验学校、高新区银海学校公办班招生工作,由人才教体局统一组织、统筹调配。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入学方式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采取现场自主报名、分批次电脑随机派位确定的入学方式。学校能全部接收的批次,不进行电脑随机派位。若报名人员超过招生计划数,需进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入学人员名单,就不再接受下一批次报名。学区内所有学校按招生计划招收后,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将向周边学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分流。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青岛实验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和地点,详见《青岛实验学校2018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高新区银海学校公办班招生报名时间和地点,详见《高新区银海学校2018年公办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3.街道学校招生
第一批次招收具有所服务社区户籍、本街道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日8:30-16:30
报名地点:各中小学
第二批次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起始及非起始年级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报名时间:2018年6月9日8:30-11:30
报名地点:红岛中心小学学术报告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