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南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2)
3.幼儿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全页;
4.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5.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另一方为非市内三区户籍);
6.市南区自有住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租住市南区房屋提供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市南区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7.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南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及社保卡、社保缴费明细(市南单位缴纳),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五)办理录取手续
家长需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带领幼儿到区市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体检,体检合格后,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
逾期不办理录取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组织幼儿入园
办理录取手续后,幼儿园对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通知幼儿家长,体检合格的幼儿按照幼儿园要求时间入园。
五、有关事项
(一)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3〕20号)的有关要求,从2014年起,幼儿园不得把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二)各幼儿园招生计划等有关信息见幼儿园招生简章。
(三)特殊教育幼儿园面向社会招收2-6岁自闭症、脑瘫、智能发展不足、语言发展迟缓的儿童。
(四)各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以当年青岛市物价局有关文件为准。
(五)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在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市南区教育体育局依法办理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监督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
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监督电话:88729232。
市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电话:88729261。
?2018年市南区幼儿园招生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