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苏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2)
家长帮论坛苏州站
2018-05-15 18:50:04
六、实施办法
1. 招生咨询。各市、区要认真做好家长来访接待工作,主动为幼儿家长提供服务与帮助,做到统一行动,统一要求,统一办法。自5月15日起,各市、区公布接待地点、组织专人接待,公布与开通咨询热线电话,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和教育网站及时公布在本区域招生的幼儿园一览表,苏州市区招生的幼儿园一览表在5月30日前统一公布。
2. 招生报名。苏州市区报名时间:6月2日(周六)~6月4日(周一)。其他市、区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各幼儿园组织适龄儿童报名,录取后应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3. 招生管理。各市、区要组织力量,对各级各类幼儿园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加强新建幼儿园审批与学前儿童看护点审核备案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并规范幼儿信息管理档案,根据省厅基础教育信息管理规定,及时登记幼儿入园信息,实施幼儿在园信息动态管理。凡没有登记注册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基本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坚决予以取缔。
各市、区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可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遵照本招生意见制定具体执行办法。
附件:2018年苏州市区幼儿入园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