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胜浦实验小学2018年幼升小(地段生)报名须知(2)
( 3 )关于第 4 项,根据《 2018 年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办法》第三点: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人均面积低于 18 平方米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若家长只能提供人均面积小于 18 平米的房产证,需要开具四区(姑苏区、新区、相城区、吴中区)无房证明。
( 4 )关于 4 、 5 两项,本地居民动迁房只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动迁未拿到房产证,需要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B1 和 B3 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社区证明原件。
无房证明开具办法:凭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至苏州工业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苏州大道东 328 号档案大厦 C 区,电话: 66605511 )开具,可同时开具五区证明(园区、姑苏区、新区、相城区、吴中区)。
( 5 )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明、离婚协议书(协议上必须有法院等国家机构的公章)。
五、现场材料审核日期:
工作时间: 5 月 26 日 上午 8 : 30 — 11 : 30 下午 1 : 00 — 4 : 00
5 月 27 日 上午 8 : 30 — 11 : 30 下午 1 : 00 — 4 : 00
六、现场材料审核地点:胜浦实验小学。(具体报名安排如下)
5 月 26 日上午:吴淞新村小区、吴淞花园小区、园东新村 60 幢至 99 幢、浪花苑小区
5 月 26 日下午:振浦路8号滨江苑、 闻涛苑小区、新盛花园小区、金淞湾花园小区
5 月 27 日上午:招生值班
5 月 27 日下午:招生值班
提示:
1. 前来报名时,请家长务必带全资料和笔,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报名时无需带孩子。 2. 按苏州市教育局苏教〔 2014 〕 4 号文件关于“五年一学位”的规定 , “从 2014 年 9 月 1 日起,对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将予以登记,今后每五年可以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3. 《 2018 年苏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第四条入学办法中明确规定,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要实际居住。届时学校将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踏访。
4. 请家长尽量在 5 月 26 日按照小区安排来校报名,如有事情无法在 26 日报名,可在
27 日来校报名,届时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报名事宜。
5. 参加积分管理入学的学生本次无需报名,具体积分公示、领取入学准入卡、报名日期
等事项请等待市积分办公示。
6. 胜浦实验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62893310 。
苏州工业园区胜浦实验小学
2018 年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