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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从化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细则(3)

从化区教育局 2018-05-21 1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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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民办初中。

  2018年广州市各民办初中均要在网上进行报名入学。凡有意报读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请于6月29日至3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及1至4个平行志愿。广州地区小学毕业生,可以上传小学五、六年级《学生成长记录册》中的4页扫描件;外地(非广州市)小学毕业生可以上传五年级下学期、六年级上学期的班主任评语2页扫描件。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以带备相关资料直接到有意就读的民办学校报名。6月30日至7月7日正式录取。未被录取的毕业生,可以继续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1至4个平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任务的民办初中,可以进行补录,第一次在7月7日至9日,第二次在8月25日至26日。9月1日前完成新生的学籍建立工作。

  3.从化户籍返回生。

  (1)在从化区以外就读的从化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含在我区民办小学就读的),有意返回从化升读初一的,在5月4日,持学生户口簿、父母房产证和原就读小学学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回从化报名,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原则安排入学。户籍属于我区城区学生到区教育局办事窗口报名;户籍属于镇街学生到所属教育指导中心报名。

  (2)从我区乡镇返回城区就读初一的城区户籍学生,由家长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就读小学确认,再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汇总名册后报区教育局按招生原则安排入学。目前在城区就读的乡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返回户口所在地升读初一。各类返回生入学要求6月23日前完成。

  (三)特长招生。

  小学不进行特长招生。从化区青少年业余体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具体招生工作由体校开展。从化中学、从化四中、从化六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具体招生人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录取办法等由招生学校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制定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四)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按照《广州市从化区实行积分入学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从府办〔2017〕19号)以及上级有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对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至当年8月31日止)且在从化区居住、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小学一年级或初一。区来穗局和教育局将联合制定2018年积分入学工作指引,并于4月30日前在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以及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来穗人员向各镇街(园区)来穗中心提出入学申请并到有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区来穗局进行汇总审核和结果公示。区教育局将结合申请人条件、填报志愿、可提供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五)政策性照顾学生申请入学。

  凡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详见附件1)条件的对象,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报读小学一年级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后,升读初一的广州市户籍学生在毕业学校提交资料后,于5月21日至23日到各教育指导中心或区教育局(居住镇街的到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居住城区的到区教育局)递交政策性照顾学读生相关资料及入学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料后,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非广州市户籍政策性照顾学生按照我区来穗人员积分入学办法提出入学申请并递交有关资料,按照积分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六)承租人子女入学申请。

  对具有广州市户籍,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持我区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承租人子女(含政策性照顾学生),申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具体为承租人按照户籍生网上报名后,于5月21日至23日持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承租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有效房屋租赁证明(必须是我区住建部门认可的租赁证明或经我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证明)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报名入学资料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承租人属来穗人员并为其随迁子女以积分入学方式申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的,我区来穗部门将结合实际对申请人合法租房情况赋予与购房者相同的分值、权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做好从化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基础教育科有关人员、各教育指导中心主任为成员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各教育指导中心和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具体招生入学工作由各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各教育指导中心要严格执行上级及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各镇街小学和中学招生方案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各教育指导中心和局属学校招生方案报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做好招生计划、合理划分小学初中招生地段范围、招生程序、组织报名、资料核对、招生录取、入学注册、建立学籍等工作,按照全区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要求,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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