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方案(5)
1-4.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摇号网上报名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在越秀区连续居住满五年、在越秀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五年并在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1.来穗务工人员申请人及子女的户口籍,子女出生证明。
2.申请人在越秀区连续居住五年的有效证明(居住证,其中需含所载地址与现住址一致的有效居住证)。
3.申请人现在越秀区的固定住址证明(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经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公有房产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协议),除在本区居住地为适龄儿童的父或母房产外,其余情况均需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家长可到广州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打印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信息)。
4.申请人登记务工就业(或合法经营)并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五年的证明(参保险种需含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险)。
来穗务工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就业登记证明,合法经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出具营业执照及企业登记等证明材料;参加越秀区社会保险累计满五年并在缴的证明由申请人到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医保中心打印。
5.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
申请人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由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加具意见。
6.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二、在越秀区居住并从事越秀区环卫、消毒站、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工作服务连续两年以上、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保连续两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1.来穗务工人员申请人及子女的户口籍,子女出生证明。
2.申请人在越秀区居住的有效证明(居住证,其中含所载地址与现住址一致的有效居住证)。
3.申请人现在越秀区的固定住址证明(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经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公有房产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协议)。
4.申请人在越秀区相关部门连续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两年的证明(参保险种需含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险)。
在越秀区相关部门连续就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在服务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由申请人到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医保中心打印。
5.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
申请人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由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加具意见。
6.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三、在越秀区居住并获得广州市或越秀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以及被广州市评为“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1.来穗务工人员申请人及子女的户口籍,子女出生证明。
2.申请人获得广州市或越秀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以及被广州市评为“见义勇为好市民”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现在越秀区的固定住址证明(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经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公有房产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协议)及居住证,除在本区居住地为适龄儿童的父或母房产外,其余情况均需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家长可到广州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打印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信息)。
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