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2018年学区划分及招生方式公布
整理了关于西安市灞桥区2018年学区划分及招生方式公布,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各直属、自办、民办中小学,各街道中心学校:
现将《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18年5月22日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方案
为确保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人口分布及中小学布局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区划分的基本原则
1.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性、公正性、公益性的原则。
2.坚持“网格化、全覆盖、无盲点、便利性”的原则。
3.坚持具有学区内正式户籍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4.坚持“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
二、特殊群体就学安排
1.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和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2.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现役军人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按学区划分入学。
3.新落户人口子女与原户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参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属于家庭户籍,按照划定的学区入学;属于集体户籍,小学入学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西安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
5.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
6.积极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工作。
7.切实保障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
8.重视留守儿童就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9.新增或遗漏住宅小区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入学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几点要求
1.承担规定学区内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资源效益,按照统一安排,积极接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2.各单位要按规定给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按照规定时间到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学校报到、就读。
3.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工作完成后,依次招收区域内居住的集体户适龄子女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4.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所有新生经学校审核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建立学籍,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5. 义务教育招生要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起始年级原则上不得设置56人以上的大班额,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全面统筹协调、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教育科负责人兼任。
五、本方案解释权属灞桥区教育局
附件:灞桥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