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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家长帮论坛厦门站 2018-05-31 12: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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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了关于厦门市湖里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促进我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现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18〕8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18〕3号)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8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18〕12号)的精神,制定湖里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意见。

  第一部分  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且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

  1.本区户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的报名时间为:

  (1)网上预约登记:2018年5月28日至6月1日。家长可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http://www.ixm.gov.cn)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登记。如适龄儿童的户口在6月1日后才迁入到湖里区,家长可以于2018年7月5日—7月6日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 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补预约登记。

  (2)现场报名确认:2018年7月8日—7月9日。

  2. 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的报名时间为:

  网上报名:2018年4月13日至4月27日。家长可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http://www.ixm.gov.cn)的“积分入学”栏目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四、招生办法

  *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1.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2018年秋季湖里区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详见附件1。

  各小学应于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2.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片区内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9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 小学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应于网上预约登记前一周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向辖区内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入学通知书》),届时由监护人携带孩子,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入学通知书》上指定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入学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2018年秋季湖里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已满,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4.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学龄儿童入学通知书;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4)预防接种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5.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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