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昌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4)
家长帮北京站
2018-06-05 15:12:58
8、加强学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加大民办学校学籍管理监管力度,严禁招收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严禁无学籍学生在校就读。
9、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区教委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和相关信息。各学校(含民办学校)要及时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片区、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和时间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信息,并指派专人负责做好来访接待、政策解答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职责配合区教委做好本辖区内入学政策宣传、学校招生宣传和信访接待工作。
10、杜绝违规操作。各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程序。坚决治理乱收费;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及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考试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坚决禁止初中学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区教委、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学校要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