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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

家长帮北京站 2018-06-06 14: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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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入学条件

  (一)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地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按照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依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本市非燕山地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燕山工作、居住,且在燕山地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燕山地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其适龄子女可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

  燕山地区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审核。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燕山教委将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免试、就近原则,安排学生进入其区域所属片内初中校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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