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沙市麓山兰亭实验小学秋季招生简章(2)
家长帮长沙站
2018-06-08 15:28:37
五、招生要求
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如遇到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情况,学校将进行登记并上报岳麓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1、生源类型及排序
(1)有户有房。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均在学区内,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②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长沙岳麓区户籍和学区内房产,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
(2)有户无房(第一类)。①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起,就落户在本学区,其父母在长沙无房产,实际与家人共同居住或租住在本学区公房内,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②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岳麓区工作(出具公函),同时户籍已迁入学区内,但父母在长沙无房产,实际租住在学区内。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长沙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