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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渝北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办法

家长帮重庆站 2018-06-19 13: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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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对象

  户籍登记在外省、本市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渝北城区、镇区居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附《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基本信息表》指标解释)。

  二、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截止2018年5月31日已在我区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并有在此期间在渝北区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明细且无中断的证明或纳税证明;

  (4)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2018年5月31日前已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2017年11月30日前办理的);

  (5)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6)入学安排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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