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徐汇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年上海市徐汇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现就本区2018年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区户籍小班幼儿。
(二)招生原则
1.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3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2.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一致的适龄幼儿,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园;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按照幼儿出生日期至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园,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园。
3.本区集体户籍且居住在徐汇区的适龄幼儿,当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区域统筹。
4.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在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父母《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年限、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期限、居住情况等排序,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优先安排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购房的人员子女。
(三)入园网上预约登记与现场审核
网上预约登记:
本区户籍幼儿及外省市户籍幼儿均须登录《徐汇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完成《2018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信息输入。
时间:5月2日上午10:00开始—5月16日上午10:00截止
网址:http://101.89.18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