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徐汇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3)
家长帮上海站
2018-06-25 16:44:35
4.其他情况:
1)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家长需带领适龄幼儿,携带纸质《2018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父母一方的本区户籍证明、适龄幼儿护照、《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生证。
2)持有本市户籍,因“动拆迁或房屋征收”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适龄幼儿,家长需带领适龄幼儿,携带纸质《2018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适龄幼儿本人户口薄、出生证、动迁安置协议和居住地房产证(房产证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
5.本区户籍中、重度智力残疾幼儿到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健学校进行入学登记信息审核(浦北路1109号,电话:54182577*8222)。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1.本区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按照区域招生工作要求,统一纳入我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严禁民办园计划外招生。
2.民办幼儿园的入园办法、相关宣传广告与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3.民办幼儿园在优先录取徐汇户籍幼儿需求基础上,依据招生条件逐层录取,视学额情况可扩大招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