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金山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意见(3)
家长帮上海站
2018-06-25 17:00:34
(五)报名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2日、13日8:30——16:00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六)录取办法
按照“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优先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依证依次逐步解决”为原则,各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以及其他类型的幼儿园)不得对要求入园的适龄儿童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公办幼儿园实行新生按户籍免试就近入园的办法。首先满足有本区域户籍的儿童,然后根据学额情况,协调解决其它户籍儿童“相对就近”入园。
“相对就近”并不是指到“离家最近”的幼儿园入园。而是指: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公办幼儿园的资源配置状况和学前教育适龄儿童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区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入园范围和招生人数,为适龄儿童提供“相对就近”入园的学额。
2.民办幼儿园应制定自主招生办法,并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招生简章应真实。
3.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上海市居住证》和“金山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园持证登记积分规定”,视居住证或持证积分分数高低等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录取与否视学额和积分高低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