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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厦门市思明区少体校招生简章

整理 2018-06-28 14: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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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厦门市思明区少体校招生简章

  为选拔和培养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进一步推进体操优势项目可持续发展,实现学校多元化培养目标,经市体育jú、市教育jú同意,厦门市群惠小学、思明区少体校和厦门市体育运动学校将于2018年秋季联合面向全市招收小学一年级体操特色生,所招学生就读于厦门市群惠小学。

  一、招生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学生自愿;择特优先录取原则。

  二、招生对象

  热爱体操运动,对体操兴趣且具备体操训练条件,身体健康,年满6周岁(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并且能坚持由学校组织的训练和比赛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以思明区、湖里区片区内适龄儿童为主,可招收部分具有体操特长的厦门岛外或外地户籍适龄学生。

  厦门岛外或外地户籍适龄学生需符合《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思明区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实施细则》申请条件。具体:

  (一)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住址为思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二)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思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17年11月1日-2018年4月30日必须在思明区连续居住。参加2018年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父(母)如果近两年(2016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在厦门连续居住(中间间断累计不能超过三个月)且目前在思明区居住,可参照符合“报名前在思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条件予以报名,过渡一年。2019年起严格执行“报名前在思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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