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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济南市商河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公告 (2)

家长帮济南站 2018-07-02 10:39:39

小学家长最新升学资料下载

  2、县城区各初中招生区域:

  实验中学招生区域:银河路(到明辉路往东至东外环)以北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及外来务工人员、工商业户子女,银河路以北许商街道所辖范围内各村(居)。

  文昌实验学校招生区域:银河路(到明辉路往东至东外环)以南(含原文昌小学招生区域内村改居居民)、滨河路以东、彩虹路以北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及外来务工人员、工商业户子女;许商街道孙家湾村、信家村、卢坊村、大郭家村、曹家村。

  第二实验学校招生区域:银河路以南、滨河路以西、彩虹路以南、商中路以西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及外来务工人员、工商业户子女;许商街道东八里村、西八里村、后十亩村、孟家村、张公亮村、赵家村。

  3、各镇(街道)中小学按照本镇(街道)划定区域招生。

  4、民办学校面向全县招生。其招生简章等须提前报县教体局审核,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要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其过程由县教体局监督、公证处公证,否则视为违规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补录。

  5、县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县招收适龄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各镇(街道)、各中小学要配合特殊教育学校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检测认定,扎扎实实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招生报名

  1、班额。根据《山东省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鲁政发〔2007〕7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要求,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2、报名时间

  小学:7月13日—15日;初中:7月7日—8日。

  县城区各学校每天具体报名时间以各学校招生公告为准。各镇(街道)中小学按照报名时间自行组织。

  3、报名所需材料

  (1)县城区小学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需带户口本原件及其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共3页)的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和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园就读证明。以下情况需加带证件及材料:

  ①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不动产登记证或者房产证原件及带有公章、个人签名页的复印件(必须为实际长期居住),购房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水、电、燃气及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及其复印件。未居住不予办理。

  ②工商业户子女:实体店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证件(含税票)及复印件(其中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须为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近一年进货单据及有关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必须与实体店一致。同时提供在城区居住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或者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住房屋还需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现租住地居委会出具的租住证明。

  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务工证明(用工合同、单位缴纳的“五险”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经商营业执照等)、暂住证(居住证)、现居住地证明(提供在城区租住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或者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及现租住地居委会出具的租住证明)。

  ④房屋被政府拆迁待安置的,以拆建补偿安置协议书、政府补偿款单据、现居住地房产等做为入学主要依据。

  (2)各镇(街道)小学报名材料参照城区小学报名材料,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3)县城区初中报名所需材料:

  户口本原件及其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共3页)的复印件。以下情况需加带:

  ①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缴费单据及复印件,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单据及复印件。

  县直属小学毕业的现非城区常住学生,许商街道单园小学、三里庄小学、常庄小学毕业学生需提交:毕业学校和县教体局教育科盖章的学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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