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岛市严禁学校强制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2018-07-17 16:59:22
2018年青岛市严禁学校强制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7月14日,市物价局等三部门联合转发了由山东省物价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的原则、范围执行。
严禁学校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课后看护、自行车看管以及军训期间发生的费用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
中小学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
严禁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