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试点申请材料手续(2)
2018-07-30 13:30:25
积分核定
积分管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基本条件且积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积分受理窗口当场受理,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并出具收件凭证。
申请材料推送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由区流动人口办按《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进行积分核定。
积分申请受理2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登陆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提供应用服务的平台,或者持《居住证》到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查询本人的积分情况。
积分公示
区流动人口办汇总申请子女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口总积分,按高低顺序排名,并在区流动人口管理网、区教育J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可向区流动人口办提出,如核实成立,由区流动人口办及时更正排名;逾期提出异议,不予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流动人口办将排名情况抄送区教育J,并于6月下旬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