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连发4份重磅文件(2)
二、划片范围
时间:各区教育局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并于6月15-18日向社会公示。
试点探索多校划片:继续坚持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落实相对就近入学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有需要的地方,可试点探索多校划片的方式。实行多校划片的,应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至片内学校入学。
武汉二中广雅中学、武汉六中上智中学、武汉七一华源中学、武汉一初慧泉中学、武汉市十一崇仁初级中学、武汉第三寄宿中学、武汉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等7所学校,原则上在本区范围内招收新生。
分配生
不得兼报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招生
一、招生人数
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按该校招生计划50%的名额招录分配生。
二、申报条件
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区情确定,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
2.品学兼优,受到公认,在初中阶段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3.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
注意:
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资格。
申报分配生的学生不得兼报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招生。
宏志生
生活补贴共3000元 免交3年学费、书费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宏志生”资助对象为我市初中应届在籍毕业生中品学兼优、家庭贫困、无经济能力完成高中学业的学生。具体条件为:
1.城乡低保家庭子女;
2.在初中阶段学习期间表现良好,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3.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 A1B以上(含4A1B);
4.中考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所报学校录取分数线以上。
二、资助形式、资金的发放与管理
每位“宏志生”免交3年学费、免收3年书费。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月给予100元生活补贴费(3年共计人民币3000元),受助学生的生活补贴费由其所在班的班主任监管,保证用于该生的生活支出。
各区教育局、各招生学校要根据有关政策,从资助贫困生专项经费中列支“宏志生”的资助经费。
各学校要根据文件规定的标准,按时将生活补贴费足额发放给“宏志生”。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用、挤占、挪用、拖欠资助款,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肃处理。
受助生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所在高中学校报市、区教育局核实,其资格即被取消:
1.不符合资助条件;
2.把资助款用于正常学习、生活所需之外;
3.受助生在受助期间受到学校记大过处分或触犯法律;
4.家庭或本人经济状况有明显改观,不再符合资助条件;
5.一学期中有两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或连续两学期有课程考试不及格;
6.其他够取消资助资格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