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严禁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2)
2018-08-16 16:44:03
2022年完成选择登记
据悉,按照文件要求,现有民办学校应在2022年9月1日之前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或者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2021年9月1日前未完成选择登记的,学校的举办者在2021年12月31日前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关于学校办学属性选择的书面材料;2022年9月1日前仍未完成选择登记的,按原法人属性确定。
2016年11月7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设立的民办学校(不含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培训机构),只能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此前,国家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时,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对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
对此,教育BU相关负责人曾表示:目前我国已经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没有一所是营利性的,即使是收取较高学费的民办中小学也不是营利性的。所以,不存在法律实施后会有一大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被强制退出的问题,只有个别实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如果想转设为营利性民办学校,会受到这个条款的限制。
该负责人表示,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了其不适合由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来实施,否则就有可能影响义务教育政府责任的落实,影响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甚至会加重人民群众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