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京幼升小第十六讲:高淳区小学入学政策重点
高淳区小学入学政策重点
一、入学要求
1.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JYJ审核批准。
2、2019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未在规定时间前办理家庭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三者一致的,学校登记适龄学生信息并上报区招考办。在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学位派定完成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关于户籍和住房审定的几种情况说明
(一)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可在相应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
2.适龄儿童少年随老人(指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3.适龄儿童少年在老人处落户,持老人的房产证报名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孩子的父母确实没有房产(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二是孩子出生后,父母与孩子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居住在一起。
4.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拆迁户家庭未安置到位或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在家庭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入学。
(2)拆迁户家庭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学校入学;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在购房地所属施教区学校入学。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五证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