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专项治理幼儿园“小学化” 不得教授小学课程内容
河北省专项治理幼儿园“小学化” 不得教授小学课程内容
我省专项治理幼儿园“小学化”
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课程内容
“禁止幼儿园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为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我省出台《河北省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坚决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方案提出,严禁幼儿园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幼儿园不得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等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进行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不得擅自组织幼儿参加民间组织的竞赛、评奖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社会培训机构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纠正幼儿园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等“小学化”教育方式,并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
方案中明确,我省没有省编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幼儿园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幼儿园不得在园内开办有偿图书借阅服务,也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与其他任何单位一起在园内开办图书借阅服务。方案中重申,各市市区和县(市、区)城区内的小学一律不得举办学前班,已举办的将限期予以撤销。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额,坚决纠正大班额现象。
同时,我省严禁小学非零起点教学行为,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加快教学进度。坚决制止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入读指定幼儿园、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小学不得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