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戏剧性游戏的开展
幼儿园戏剧性游戏的开展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颁布以后,幼儿的自发性游戏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幼儿的戏剧性游戏就是一种自发性游戏。教师应珍视戏剧性游戏的重要价值,为幼儿园戏剧性游戏的开展提供有利条件。可以说,重视幼儿的戏剧性游戏是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途径之一。
一、何为戏剧性游戏
戏剧性游戏(dramatic play)是一种“创造性的、自发的游戏。在这种游戏中,儿童凭借自己的想象来创造和编写戏剧角色、行为或事件。”[1]也有学者将其翻译为“戏剧性扮演游戏”“扮演游戏”“表演游戏”“社会性戏剧游戏”等。戏剧性游戏与我们熟悉的“角色游戏”和“表演游戏”既有相近之处。又有所不同。
“角色游戏”经常发生在社会情境中,幼儿在角色游戏里再现着成人社会的生活。而在戏剧性游戏中,幼儿不再局限于再现、模仿现实生活,他们会创造出一些非现实的幻想性角色,情节也往往超越现实。
“表演游戏”是按照童话、故事中的角色、情节和语言,进行创造性表演的游戏(黄人颂,1989)。戏剧性游戏与表演游戏十分接近,但教师的指导更为弱化,游戏内容也不局限于再现文学作品,而是具有更多的创造性和自主性。
戏剧性游戏的特点是模仿和想象:模仿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和事物,想象非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和事物。幼儿混合其“模仿和想象”,将自己的现实世界和成人世界连接起来进行游戏,以满足其愿望和需要。[2]
戏剧性游戏和戏剧游戏(daamagame)b[3]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它们具有不同的含义。戏剧游戏较为强调教师的组织和引导,而戏剧性游戏则是幼儿自主自发的游戏,是较为本真的游戏。
简单地说,戏剧性游戏就是幼儿自发扮演虚构角色的扮演游戏。在幼儿园里,我们经常能看到幼儿会从家里带来一些小玩意儿,如“魔仙棒”“小公主”“大黄蜂”等。尽管有的教师不允许幼儿带这样的玩具来园,但幼儿还是会偷偷地玩这样的游戏,自发扮演虚构的角色,如女孩子扮演小魔仙,男孩子扮演万能的变形金刚。其实这就是幼儿的戏剧性游戏。幼儿通过对虚构角色的扮演表达表现自己的愿望,体验戏剧性游戏带来的快乐。教师应该理解和保护幼儿的扮演欲望,接纳幼儿的戏剧性游戏,给幼儿的戏剧性游戏提供生存的空间。
戏剧性游戏是幼儿的一种自发、自在、自足的“自然活动”,是能让幼儿真正感受到快乐的游戏。因此,我们应该把戏剧性游戏还给幼儿。
二、为戏剧性游戏提供条件
戏据性游戏通常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幼儿即兴的戏剧性游戏,另一种是幼儿根据某一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在一段时间内的持续扮演活动,即有明确主题的戏据性游戏。
(一)灵活运用空间,支持幼儿随时发生的戏剧性游戏
戏剧性游戏的最初阶段是个别幼儿的即兴扮演。为此,教师应该打破空间的功能性局限,支持幼儿自主、自发的戏剧性游戏。
我们发现有时幼儿在玩“娃娃家”时不是在扮演爸爸妈妈,而是在玩“巴拉巴拉小魔仙”的戏剧性游戏。他们还自发地从家里带来一些魔仙彩石、魔仙棒等材料辅助自己的扮演。教师应允许幼儿将这些材料带入娃娃家,放置在材料筐中,甚至可以把娃娃家命名为“小魔仙家”。相信幼儿到了这里就会马上出现角色分工,并能对动画片中的内容进行创造性演绎。当然,并不是要把所有的娃娃家都变成这种形式。
还有,户外不仅仅是运动的场所,也是幼儿开展戏剧性游戏最宽敞的空间。在户外,幼儿常常会自发形成一个小团体,在某一角落、大型器械或大树旁,商量扮演的情节,分配角色,开展戏剧性游戏。滑梯就像一个城堡,城堡上的孩子仿佛都具有了魔法,城堡下的孩子就像找到了一个隐秘的空间,大树下最适合演绎森林的故事,宽敞的操场也能变身游乐场。这样的环境足以令孩子们灵感大发,玩上好一阵子。因此,教师不需要将每次户外活动内容都安排得满满的,应该给幼儿的戏剧性游戏留有空间。幼儿在户外进行戏剧性扮演游戏,爬上爬下,跑来跑去,相互躲闪,体能也会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