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幼升小16区实现就近入学政策举措汇总(4)
【农村地区】
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须经监护人签字)、家庭户口簿到村对口小学登记入学。
【城关地区】
由区教委统一划定各校服务片,区教育考试中心和招生校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城关地区小学入学工作。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须经监护人签字)、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服务片所属小学登记入学。
【顺义区】
■城区入学。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带领,在规定时间内,持信息采集表、全家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明(本区户籍儿童可以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等,到房产所在服务区域小学进行信息审核,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服务区域内,优先接收房屋产权为父母的学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接收房屋产权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学生。
■城区以外入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在规定时间内,持信息采集表、全家户口簿等,到户籍所在地小学确认。
■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信息采集表、房产证明及全家户口簿等资料,到实际居住地小学确认。
■本市户籍家庭租住顺义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持信息采集表、《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全家户口簿等,到公共租赁住房所在服务区域小学确认。
■符合本市户籍小学入学条件第三条的适龄儿童,由区教委协调入学。
【怀柔区】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城区入学方式】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屋产权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小学,需审核申请人与孩子一起,携带信息采集表及有效证明材料(以房产证、购房发票、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原件为准),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到区教委划定范围的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镇乡入学方式】
审核申请人在镇乡有本区户籍或审核申请人有房屋产权的本市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小学,需要审核申请人与孩子一起,携带信息采集表及有效证明材料(以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为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镇乡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具有本市非怀柔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怀柔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怀柔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怀柔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本市非怀柔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在怀柔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到区教委进行注册申请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通过北京市住房管理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合格后,需审核申请人与孩子一起,携带信息采集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就近到镇乡小学(不含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延庆区】
■凡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登录“北京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参加信息采集并打印信息采集表,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全家户口簿、儿童父母房产证(无房产证的用购房原始发票)和信息采集表,到所属招生范围内的小学进行审核确认。
■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向区教委提出书面申请,由区教委统一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可适当推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