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京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在东城区入学办理流程
2018年京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在东城区入学办理流程
一、办理对象
长期在东城区工作、居住,符合在东城区同一地址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东城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
二、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东城区务工就业材料
1.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东城区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复印件、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受聘单位公章。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经工商机关备案的文件(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件)。
(二)在东城区实际居住材料
审核申请人应提供在东城区同一地址单独承租房屋的住房租赁合同以及提供全市统一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登记备案编号。
(三)全家户口簿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父母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明,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异家庭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如儿童超龄应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本市非东城区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并提供2017年当年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与病情相关联的检查报告、病历、医学光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