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西城区非本市户籍儿童入学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办法
2018年北京西城区非本市户籍儿童入学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办法
为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特制定2018年西城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办法如下:
一、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出生日期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工作并居住,需要在西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西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西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五证”),按审核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于5月7日-5月15日,登录“北京市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http://yjrx.bjedu.cn)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审核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申请的2018年不能在西城区小学入学。
(二)网上联合审核
各相关部门于5月16日-5月18日对申请人提交的“五证”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在西城区务工就业证明由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的由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审核。
2.在西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由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西城分局审核。
3.在西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审核。
4.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由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
无法网上审核的材料由街道办事处现场审核。
(三)街道办事处依据网上联审结果进行纸质材料现场审核
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供“五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街道办事处现场接待审核时间为5月21日-5月25日。申请人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由街道办事处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就读批准书》。
(四)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务必于5月31日前再次登录“北京市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此表未打印将影响系统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