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朝阳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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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登记入学
申请在朝阳区登记入学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中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采集信息后,到朝阳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后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并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确认工作。同时,按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到划定服务片的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按划定服务片所属学校学位情况以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二、2018年我区初中入学使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对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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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分配学生的入学
①一般公办初中校就近登记入学
具备在朝阳区登记入学资格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在本区自愿就近选择一所一般公办初中校入学。
当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直接接收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接收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的学生入学。
②单校划片入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对口接收本校小学部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
各初中校对口接收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归属本校招生服务片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③多校划片入学
学区服务片内各小学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学区服务片内初中学校的入学志愿。
当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直接接收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接收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的学生入学。
2
学生到寄宿学校的入学
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请就读寄宿学校。
3
学生到民办学校的入学
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请就读民办学校。
4
文体科技特长生的入学
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请就读经市教委批准的可接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
5
残疾学生的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且已完成小学教育的,根据其残疾程度,优先安排其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学随班就读,确保其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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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且已完成
小学教育学生的入学
申请在朝阳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且学籍在朝阳区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直接参加朝阳区的初中入学方式登记入学;申请到朝阳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且学籍在外省市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到我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后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朝阳区就近分配入学方式入学。